專家解讀|規范人臉識別技術應用 切實保障人臉信息安全
2025-03-25 09:23:02 來源:中國網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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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臉信息安全關系數據安全和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明確提出了“提升數據安全治理監管能力”的要求。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聯合公布了《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的出臺,對我國規范應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人臉信息活動,強化個人信息權益保護具有重要意義。

一、落實法律法規制度設計,完善個人信息保護制度體系

當前,人臉識別技術在安防、金融、醫療、教育等事關國家安全和國計民生領域的應用場景持續拓展,人臉信息安全問題得到了廣泛關注,亟需通過合理的監管措施來實現技術創新、數據安全和公民權益保護之間的有效平衡。我國《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相繼出臺,為我國網絡數據安全及人臉識別技術的合規應用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實施路徑。《辦法》作為上述法律、行政法規的配套規章,明確了人臉識別技術應用的具體要求,是對上位法中關于個人信息處理原則的具體細化落實,增強了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和執行力,有利于保障新技術合規應用,提升個人信息保護水平,對于進一步完善個人信息保護制度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二、規范人臉識別技術應用,推動人臉識別技術健康發展

規范技術應用是推動新技術高質量發展、形成新質生產力的關鍵環節。《辦法》為人臉識別技術應用設立了規范性要求,促使個人信息處理者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兼顧社會效益,履行社會責任,推動行業規范化發展。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辦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為從事人臉識別技術研發、算法訓練活動應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人臉信息的,不適用本辦法的規定,妥善處理了發展與安全的關系,在嚴格規范技術應用的同時,促進人臉識別技術創新,為技術的長遠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明確人臉識別技術應用規范,筑牢個人信息保護屏障

(一)明確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基本原則

《辦法》明確了人臉識別技術應用的基本原則。一是合法合理原則。《辦法》首先強調應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人臉信息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和倫理,遵守商業道德和職業道德,誠實守信,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承擔社會責任,不得危害國家安全、損害公共利益、侵害個人合法權益。體現了人臉識別技術應用的合法性與合理性要求,更是應用人臉識別技術不可動搖的前提和基礎。二是最小必要原則。《辦法》強調應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人臉信息,應當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采取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并實施嚴格保護措施。三是單獨同意原則。《辦法》規定基于個人同意處理人臉信息的,應當取得個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確作出的單獨同意,與《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的單獨同意原則相銜接,進一步凸顯了個人同意在人臉信息處理中的重要性。此外,《辦法》還特別指出,基于個人同意處理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人臉信息的,應當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同意,以充分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二)壓實個人信息處理者主體責任

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個人信息處理者必須依法處理個人信息,保障個人信息的安全、準確、完整。在處理人臉信息這一敏感個人信息時,個人信息處理者的責任尤為重要。《辦法》強化了個人信息處理者在人臉信息各個處理環節的責任義務。要求個人信息處理者在處理人臉信息前,應當以顯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語言真實、準確、完整地向個人履行告知義務。要求個人信息處理者事前進行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并對處理情況進行記錄,就評估內容作出細化規定。同時,《辦法》明確,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個人信息處理者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三)建立應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人臉信息備案制度

《辦法》要求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在應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的人臉信息存儲數量達到10萬人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省級以上網信部門履行備案手續,并對備案材料作出了具體規定。備案制度將有利于促進人臉識別技術的應用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并便于相關部門進行必要的監管。

(四)規范典型場景人臉識別技術應用要求

《辦法》明確了人臉識別技術在典型場景下的特別應用要求。規定在公共場所安裝人臉識別設備,應當為維護公共安全所必需,依法合理確定人臉信息采集區域,并設置顯著提示標識。此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賓館客房、公共浴室、公共更衣室、公共衛生間等公共場所中的私密空間內部安裝人臉識別設備,從而保護個人的隱私權不受侵犯。

《辦法》是我國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的又一重要成果,有效回應了當前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帶來的實踐挑戰。未來,隨著《辦法》的施行,人臉識別新技術的健康發展將得到更有力的支撐,我國個人信息保護工作也將邁向更高水平。(作者:李慧穎 國家工業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知識產權所所長

【責任編輯:紀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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