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像頭越來越普及,然而該由誰來安裝、如何安裝?4月1日起,《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正式施行,對相關問題作出了回應。
嚴格劃定攝像頭的應用邊界,社會上早有呼聲。梳理近年來的相關案例,有人在自家門口裝攝像頭被鄰居投訴,有人在理發店、飯店開直播惹惱顧客和路人,有教師用攝像頭監控學生表現遭家長抵制,酒店針孔攝像頭偷拍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監控畫面中,公共安全與個人隱私往往緊密相連,因此,攝像頭的安裝使用應有明確規定。
《條例》區分場景,明確了安裝攝像頭等公共安全視頻系統的具體要求。在商貿中心、會展中心、旅游景區、醫療和教育機構等人員聚集場所,口岸、機場、鐵路汽車客運站等交通樞紐,公共交通工具和高速服務區,其公共安全視頻系統應由對相應場所負有經營管理責任的單位建設,安裝圖像采集設備的重點部位應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指導確定,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安裝。這就回答了網友的疑問,無論是教師、醫生或是景區工作人員,私自安裝攝像頭都屬于違規行為。
而在酒店客房、餐館包間、宿舍內部、公共衛生間、浴室、母嬰室、試衣間等公共場所中的隱私區域,禁止安裝圖像采集設備及相關設施,這也符合公序良俗。《條例》還明確了一項界定標準,在其他公共場所安裝圖像采集設備及相關設施,“應當為維護公共安全所必需”。從這個角度看,在教室中使用攝像頭監控學生學習狀態,在經營類場所用攝像頭開直播盈利等行為并不合適。換言之,即便不是使用攝像頭,而是拿著手機開直播、拍攝顧客或是學生,也有侵犯隱私權和肖像權的風險,應事先征求當事人的同意。
此次發布的《條例》更多是針對公共場所或是區域,然而,生活中“公域”與“私域”之間存在模糊地帶,許多人更關心此類糾紛該如何解決。比如,有網友提到自家的智能門鎖有監控功能,或是在外墻上安裝了攝像頭來監視家門口,是否違法?再比如,鄰居安裝攝像頭本意是保護安全,卻總能拍到我的臉或是客廳,該如何提意見?這些問題既涉及法律糾紛,也關乎鄰里和諧。有專家指出,對于是否侵權,法院裁判的思路通常是判斷該攝像頭的安裝方式、角度和監控范圍,不應當影響周圍鄰居,并且侵犯他人的隱私。可見,無論攝像頭安裝在哪里,是公共空間還是私人區域,其覆蓋的區域都不應越過隱私的邊界。
縱觀《條例》全文,既設置了“黑名單”,也提出了建設性意見,包括設置提示標識、鼓勵技術創新、完善安全管理、保障信息原始完整,等等。進一步思考,安裝攝像頭的本意是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偷盜現象減少、潛逃罪犯落網,其功不可沒。然而,違規設置、缺少管理,有人“想查監控查不到”,有人私自傳播監控畫面,成為了新的矛盾點。充分發揮《條例》作用,也要明確職責的“邊界感”,別讓攝像頭成為隱私的窺探者。 (默 達)